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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50章

【3】

林法醫看了看,沒有說話。我接著說:「死者全只有頭部有幾開放損傷,也就是說,只有頭上能出。死者如果是從橋上跌落的話,托車在死者上,死者也不可能坐起來,那麼,頭上的怎麼會流到肩膀上呢?」

林法醫眼睛閃了一閃,說:「對對對!不過,我們不先為主,假如死者的流出在腦後形泊,下雨後,雨水稀釋在死者的頭頸肩部形水泊,那麼水泊是不是就有可能浸染到服的肩膀部位呢?」

我想了想,林法醫說的還是有一些道理的,怎樣才能排除這個可能呢?我隨後又拿起了死者的外套,看了看,說:「師兄剛才說的可能可以排除了。」

林法醫看了看外套,說:「對!如果是水泊浸染的話,應該先浸染到外套,才有可能浸染進穿在側的T恤,而外套沒有!」

我笑著說:「這可是重要發現,據這兩件服的況看,死者頭部傷的時候應該是上直立位,所以才會流到肩膀上;第二,死者頭部傷的時候,應該沒有穿外套,所以才會流到穿在側的T恤上!」

「哈哈!偽造的通事故現場!」林法醫說。

「別急,我們看完以後再下定論!」我淡定地說道。

死者的損傷很簡單,全沒有明顯的損傷,除了頭部的四挫裂創。

「我就是覺得托車砸在頭上不可能形創口。」林法醫說,「警還和我抬槓,托車底部也沒有跡啊。」

警畢竟不懂法醫學知識,他們說一次損傷有可能形創口也不無道理。」我說,「托車我仔細檢查過了,有明顯被雨水沖刷過的痕跡,如果真的是托車砸的,不留跡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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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撞擊,可以形創口?」林法醫看到我態度的轉變,到有些詫異。

「是的,托車的底部有很多突起的大的螺釘,如果這些螺釘同時砸在死者的頭上,確實有可能一次形創口。」我用止鉗仔細地鉗起創口周圍的皮,「這些創口都有組織間橋,是鈍損傷,所以如果一個一個創口分開看的話,不能排除是托車底的螺釘砸在腦袋上形的。」

組織間橋是分辨鈍傷和銳傷的重要依據。鈍打擊在皮上,形創口的機理是撕裂;而銳砍擊、刺擊在皮上,形創口的機理是割裂。撕裂的創口中的組織自然不會整齊地斷裂,而會有組織纖維相連。

「那,這個損傷,說明不了問題?」林法醫問。

「能說明問題。」我學會了師父的斬釘截鐵,「據創口形態來判斷案件的質,這個要看條件,這個案子備這樣的條件。我們分辨是否是由於托車的一次砸擊才形創口,不是據創口的多,而應該是據創口的方向。」

林法醫的臉上出現了恍然大悟的表

我接著說:「我們仔細觀察一下死者頭部的四創口,結合創口下面的骨折形態可以分析,死者頂部的兩創口方向是垂直的,沒有皮瓣。」

「顳部的兩創口也是垂直的,也沒有皮瓣啊!」林法醫仔細檢查了顳部的創口後說。

「哈哈,可是頭頂部和頭顳部不在一個平面上啊,如果和兩個相互垂直的平面都垂直,那麼力自然不會是在一條線上。」我說得有點兒繞,但是林法醫很快明白了過來:「對!和顳部垂直的力,就應該和頭頂平面平行,如果和顳部、頂部都平行,那麼只能是兩個方向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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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即使托車底部有再多的螺釘,也不可能一次在他頂部和顳部同時形垂直的創口,所以,造頭部四創口的力,不是一次形的。這樣分析,死者死於顱腦損傷,而導致顱腦損傷的不應該是通事故,而是鈍打擊。」

有了這樣的分析,林法醫的心裡有了底,看來他之前的懷疑是正確的。

我們繼續按照規範系統解剖了,在確認其腹腔沒有異常以後,林法醫開始穿針引線準備合了。

我說:「等等,我再仔細看看頸部。」

我仔細地分離了死者頸部的群,在他右側的下居然發現了片狀的出

「又一個意外的發現。」我高興地說,「死者的頸部皮沒有損傷,深層有出,說明死者生前頸部過力,雖然不是致命損傷,但是可以肯定不是托車之類的撞擊形,應該是諸如手掌之類的迫形的。」

「你是說,他被別人掐過脖子?」

「是的,被掐過!」我說,「這個掐脖子不是為了置他於死地,而是為了固定他的位,方便打擊頭部。我開始也納悶,如果死者是在運過程中被打擊,或者被打擊後立即倒地,不可能會有那麼多跡流到他的服上。」

「對。應該是頭部傷以後,死者仍有一會兒的時間於上直立的位。」

「頭頂部的損傷應該就是兇手掐住死者脖子把死者固定在牆壁後打擊形的,顳部的創口應該是死者倒地後,兇手恐其不死,又補了兩下。」

「師弟是在現場重建啊!」林法醫的眼神中彷彿出了一崇敬。

「重建得對不對,一會兒我們檢驗一下他的後背,看後背有沒有出就可以驗證了。」我笑著說,「現在我們要取出死者的小腸,確推斷一下死者的死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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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師父的潛心研究,據小腸的況推斷死者死亡時間和最後一次進餐的關係,已經有了比較準確的計算公式。

我們小心地沿著腸繫,把死者的整副小腸取了下來,蛇形排列在解剖臺旁邊的停床上。經過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末次進餐後5個小時,離次末次進餐9個小時。

「經過調查,死者下午4點鐘的時候吃了一頓,我們上午查看了他的記賬本,他晚上肯定回了家,而且是買了晚飯回了家。再據我們目前的死亡時間推斷,得出兩個結論,據下午的這一頓到死亡之間有9個小時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26日凌晨1點。」我數學一直很差,掰著手指頭算著,「死者晚上7點從廠裡走,7點30分到家,如果他8點鐘吃的晚飯,那麼過5個小時,也正好是凌晨1點。所以我敢肯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

「哈哈,這又是一個依據!」林法醫這時候心裡已經有底了,說,「凌晨1點,他不可能騎個托車出門。」

到了這個時候,我覺得我的這次考試,很有可能要高分通過了,難以抑心裡的激,說:「現在我們把翻過來,檢驗他的後背吧,看看我之前重建的現場對不對。」

不出所料,死者後背的淺層有明顯的的出痕跡。

「被兇手掐住脖子在一個平面上,這個時候死者的上於直立位置,這就說明,剛才提到的平面應該是垂直於地面的,比如說牆壁。」我信口說道。

「這個推斷有用嗎?」林法醫問。

「有一點點用。」我笑著說,「說明作案現場有牆啊!我們發現死者的地方可沒有牆壁,所以兇案現場不可能是我們發現的現場。真正的兇案現場應該是在室,說白點兒,就是死者的家。」

「結合死亡時間看,死者確實應該是在他自己家中遇襲的。」林法醫說,「這可是個心偽裝的現場啊。不過我還是有一點兒疑問。」

我看著林法醫,意思是讓他問。

「既然他是凌晨1點在家中死亡的,為什麼他家床上的被子是疊好的?他要起早上班啊,那麼晚了怎麼可能不睡?兇手又不可能殺了睡中的死者後又幫他疊好被子。」

我笑了笑:「師兄糊塗啦。被子是疊好的,可不是我們說的,是他老婆說的。既然死者是在家中被害的,我覺得他老婆可能有重大嫌疑,他老婆在這個問題上也有可能撒了謊,這就更反映出胡麗麗的可疑。」

「師弟你也不能先為主啊,不能隨便就到了死者鄰居的誤導,胡麗麗可是有紮實的不在場證據的!」林法醫說。

「我知道肯定不是胡麗麗干的,胡麗麗幹不了。因為死者被兇手掐住固定後,被打擊的部位是頭頂部。」我看到林法醫想話,出手阻止了,說,「別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沒有據死者的損傷在頭頂部而說兇手和死者肯定有高落差,因為死者有可能是坐在床上被掐住,這樣死者是坐著、兇手是站著,自然會形位落差。所以不能通過死者的損傷在頭頂就說明死者和兇手有高落差。我想說的是,兇手應該比死者強壯得多,不然一隻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醫點了點頭。

「但是,」我接著說,「如果真的像鄰居說的那樣,胡麗麗和他人有的話,不能排除是胡麗麗唆使夫來行兇的啊。你不覺得胡麗麗的這個不在場證據太巧合了嗎?」

林法醫說:「嗯,說的是有道理,但還是得靠證據來說話。檢可以結束了嗎?」

此時我和林法醫已經在解剖臺前站了5個小時,林法醫不斷地扭著他有一點骨質增生的腰部。

「師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繼續。」我說。

「還要解剖什麼?」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偵辦法醫工作,我要做到萬無一失。」我說,「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開,看看椎管有沒有出。如果死者是駕駛托車從橋上跌落的,又是仰臥著地,那麼他的脊椎肯定有傷。換句話說,如果像我們之前推斷的,死者是死後被拋下橋的,他的椎管是不可能有的。」

林法醫點點頭:「那我先下了。」

我和實習法醫一點一點分離了死者脊椎附近的組織,然後用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居然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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