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下秦晚晴的手“你也說了,那是昨天。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程楓配不上我,我不會在他上浪費時間了。”
秦晚晴愣住兩秒,展了璀璨笑容“太好了,我早就說過程楓那傢夥除了有點兒家世和長得還不錯,本不是什麼好男人。瞧瞧你,這麼穿多漂亮多青春啊,我要是男人,眼珠子都能掉出來”
程楓不喜歡舒歌,卻從不直接拒絕,總是吊著舒歌,不就是看舒歌是舒氏集團的千金小姐,多有點用麼
這種男人,跟渣滓有什麼區別
隻可惜舒歌這丫頭一頭栽進去,第一次看見程楓,就放話此生非君不嫁,完全聽不進勸。
就連平時穿打扮,也是滿足程楓的胃口,十分保守,把好材包裹得嚴嚴實實,早就看不慣了
說來,秦晚晴又覺得奇怪“你怎麼忽然想通了不是鬼上了吧。”
舒歌握住秦晚晴的手“快上課了,先去教室吧。那種無謂的人,以後慢慢說。”
上午的課結束,舒歌和秦晚晴挽著手臂,走出教室。
現在的,是一名新聞係的大二學生。
想當初,哥和媽更想讓讀中文係或者外文係,因為比較輕鬆,更適合孩,而新聞係免不了實習采風、到跑。
另外,對於舒家的兒來說,念大學,不過是個提升份的砝碼,日後嫁人的厚嫁妝,並不是真的需要靠專業去工作、吃飯。
可從小到大一直想要當記者,仍是執著選擇了新聞係。
前世,畢業後,得償所願,終於與程楓結婚了。
程楓不喜歡拋頭麵,隻想當個乖乖巧巧的,所以,並沒上過班,專業英雄無用武之,從沒做過一天的記者。
這一世,不會再做別人的傀儡和花瓶,一切理想,都要牢牢抓在手心,過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本以為大學的知識都忘得差不多了,舒歌來學校前,甚至都準備好請家庭老師惡補一下。
沒料到翻開課本,聽老師說了幾個知識點,竟然一下子融會貫通,立刻悉了,並不像自己想的那樣睜眼一抹黑。
看來這一世這個時候腦子裡關於學習的記憶,並沒失去。
不但承繼了前世這個時候的記憶,還多了一輩子關於學業方麵的記憶,相反,比起上輩子,更多了技巧和經驗,覺在學業上更加得心應手。
舒歌和秦晚晴來學生餐廳時,正是午間吃飯的時候,一片熱鬧。
每個視窗都站滿了長長的隊伍。
兩人排隊買了午餐,找了個靠窗的座位坐下來。
“舒舒姐。”
舒歌還沒筷,一個甜膩曼的聲飄來,心頭彷彿被什麼尖銳的東西刺了一下。
這個聲音,怎麼會忘
是白靈雪。
沒錯。
白靈雪在媽媽的助養下,也進了京大,這時比低一屆,是英語專業的大一新生。
偶爾,們兩會在校園裡遇上,每次白靈雪都會主跑來熱地打聲招呼。
舒歌眸底閃過一道鬱,臉卻異常平靜地放下筷子,看著白靈雪抱著一遝書,娉娉婷婷地走來。
後還跟著個長卷發孩,正是白靈雪前世的好閨胡曼。
舒歌傅南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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