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都市爽文 發妻背叛,兒子死亡,你們下地獄吧 第6章 不差這點錢吧

《發妻背叛,兒子死亡,你們下地獄吧》第6章 不差這點錢吧

說完這番話,我沒客氣,一把將他們推到了門外,又咣當一聲,關上了大門。

    一大早,就遇到了這麽惡心的事,讓我氣憤的同時,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肅

    之前的那個明峰,可是對我說過,說他有什麽潔癖,別人用過的人,他不會再用。當時的況下,他說這番話,並不是裝

    俗話說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

    剛才我就懷疑是這個明峰,慫恿著韓媛媛這個傻人,想瓜分我的財產。

    估計上次過來,也讓這個明峰,見證了我的財力,才讓他自己打自己的臉,重新找到了韓媛媛。

    估計這個傻人,還蒙在鼓裏,以為是自己的魅力,讓這個明峰重新回頭。

    不管是何種理由,我都不會讓自己的家產,落這對狗男的手裏。

    接下來,我讓自己冷靜下來。

    因為我知道,僅憑借著韓媛媛,還不足為慮,但是他邊的那個明峰,就是一頭吃人不吐骨頭的狼。

    既然他們覬覦我的家產,那我就必須捍衛我的財產,一分錢都不讓他們得到。

    在我死的時候,把這些錢捐給社會,是我心甘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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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說,我的財產,哪怕一分錢,落到這對狗男的手裏,我就是死了,也不會瞑目

    等到頭腦足夠冷靜之後,我打電話,來了律師事務所的一名高級律師。

    “王律師,剛剛我對你說的這些,都是實,我想起訴這對狗男,讓他們斷了瓜分財產的想法。”

    王律師聽我說完之後,好半天沒有說話。

    許久之後,他才這麽說道:“陸先生,你起訴對方婚出軌,到底有沒有確鑿的證據?”

    “法庭上,可是要看的證據的,如果隻是口頭上指責另一半出軌,本不予以采信。”

    “這個證據嘛……”我遲疑了起來。

    的證據,我並沒有,隻不過韓媛媛和那個明峰,確實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就和對方搞在了一起。

    “陸先生。”,那個王律師臉上,出了一苦笑:“你說的這些,哪怕是事實,也需要有明確的證據。”

    “哪怕是捉現場也行,有拍攝的照片也可以。”

    “如果沒有的話,你的這個司,勝訴的可能,微乎其微。”

    王律師的話,讓我有些傻了眼,我不暗暗後悔,之前明明有證據,自己居然忘了拍照,可當時的況,自己都已經氣昏了頭哪顧得上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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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律師的話,像是一記悶,打在了我的頭上。

    如果真被那對狗男,分了我一半的家產,說不定我會被他們氣的吐,本來我還對於打司,有著很大的期,聽了王律師的講述之後,我覺自己像是被霜打的茄子,徹底的蔫了。

    “陸先生,況就是這樣,我還有什麽能幫到你的?”

    聽到王律師詢問,我一咬牙:“王律師,我還是想打這個司。”

    “如果在法庭上,法也這麽說,那我也就認了。”

    眼下的我,已經被到了絕路上,雖說覺王律師說的是真的,但我已經沒有了其他的退路,隻能著頭皮,一條路跑到黑。

    如果不這麽做的話,這對狗男,還會找上門來。

    雖說王律師一番解釋之後,讓我心中,早就做好了打算,但我還是不服氣,法律不是保護每位公民的合法財產的嗎?

    我還就不信這個邪了……

    幾天之後,法庭開庭宣判,我和王律師一起,來到了法庭的門外。

    剛剛下車,正想進審判庭,突然看到韓媛媛和明峰兩人,朝著我們款款走了過來。

    韓媛媛一臉得意的笑:“路之昂,你還真是不撞南牆不回頭,不到黃河不死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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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打司之前,你沒有諮詢過律師,依照你的家底,不差這點錢吧。”

    “你毫無勝算,就是打司又能如何,一會兒之後,還不得乖乖的,和我平分你的家產和產業。”

    “韓媛媛,你不要癡心妄想,我的財產和產業,和你沒有一錢的關係。”

    韓媛媛臉沉:“陸之昂,你還是原來那種自負的樣子,沒有毫的改變。”

    “既然你不信,那咱們就走著瞧。”

    這麽說著,挽著明峰的胳膊,趾高氣揚的進了審判大廳。

    看到這個人這麽囂張,我也極為生氣。

    旁邊的王律師趕勸我:“陸先生,沒必要和這種人生氣,氣壞了子不值得。”

    我點了點頭:“我們也進去吧。”

    法庭上。

    法在了解到相關的況之後,手中的法錘子,重重的落下。

    “這位陸先生,鑒於你的起訴,並沒有明確的證據,無法證明你的妻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第三方。”

    “因此法庭當場判決你證據不足,按照相關法規,你需要分配給對方,一半的財產和產業。”

    法的話,像一記重錘,狠狠打在我的口。

    我雖說早就想到,可能會是這樣的結果,但真正宣判的那一刻,我還是被打得暈頭轉向。

    “法,我雖說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我說的這一切,可都是真的。”

    “而這個人,之前也口口聲聲的說,從來都沒有過我。”

    “再加上這些財產,都是我婚前的,而我們家之後,就整天養尊優。”

    “憑什麽分我一半的家產和產業,我嚴重不服。”

    “這位先生,請你保持安靜。”

    “如果說你有證據證明這些財產,都是在韓士進你們家之前,是你的婚前,那你在結婚之前,最好應開婚前財產證明。”

    “如果沒有證明,那就認同你如今所有的財產,是你們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法,難道結婚之前,我還需要先考慮離婚?”

    我滿臉著急的,大喊大起來。

    這麽多的財產,要分給韓媛媛,我心裏不服。

    我並不是守財奴。

    就是想把這些財產全部捐贈,也不想落到這些狗男的手裏。

    “法,如果我現在想把所有的財產,都捐贈,是否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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