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頌年角微揚:“他不會的。”
為了名聲時屹不會,況且對自己有自信。
鬱歡心裏說不出什麽滋味,隻敷衍道:“那祝你們早日婚,白頭到老。”
阮頌年眼裏閃著灼灼的“謝謝,時玥我們三個都是朋友,現在沒了,咱倆可不能越走越散。”
鬱歡笑不出來,們三個,阮頌年什麽時候這麽在意自己了,永遠記得當年阮頌年是怎麽帶著朋友讓自己當眾出醜的。
那時候也是這樣笑的,純良明的小臉上笑意盎然,可是這副皮囊下的心,讓人不敢直視。
阮頌年沒再多說:“好了,我爸他們還在等著,我先走了。”
“再見。”
鬱歡給任祈寧發了消息,然後直接去了地下停車場。
車子裏很冷,在後麵一團,今天教學生新舞蹈耗費了不力,加上喝了點酒,沒一會就昏昏睡。
等再醒來是被車子發的聲音吵醒的。
時屹在開車,側臉匿在燈下,了許多戾氣,倒是出奇的明澈溫。
鬱歡隻看了一眼,沒撐住又睡了過去。
到了別墅裏時屹停好車,抱著一路上了二樓。
鬱歡挽著他的脖子,睡眼惺忪,聲線有些啞:“你今晚是陪阮頌年家裏人的嗎?”
時屹聲音淡淡的:“嗯。”
想去走廊了阮頌年的話,不免有些害怕:“已經第二次了,阮頌年遲早有一天會發現。”
時屹完全不在乎:“你心什麽,幹好自己的事就行,就躲在這見不得的角落陪著我。”
鬱歡眼中劃過一不易察覺的失落,很淡,轉瞬即逝:“知道了。”
頓了頓又鼓起勇氣問:“什麽時候讓我見見我爸,我很久沒去看他了”
“一個死人,有什麽好看的?”
鬱歡心裏一滯,側頭埋進他膛裏:“時屹,能不能不要這樣說。”
時屹上樓梯的腳步頓住,低頭嘲諷的看:“我哪句話說錯了?植人和死人有什麽區別?”
鬱歡嚨發疼,話也說的艱:“醫生說可能會清醒的,兇手……兇手遲早也會找到的。”
時屹的作有一瞬間的阻滯,但很快恢複正常:“你未免太天真,即使找到兇手又能怎樣?他也不過是廢人,現在的這口氣全是我拿錢留下來的。”
鬱歡埋進他懷裏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因為這全是實話。
鬱江野出事的地方是片私人別墅,沒有目擊者,沒有攝像頭,找到兇手的可能和他清醒的機會一樣,微乎其微。
時屹不計前嫌留了鬱江野一命,代價就是鬱歡要永遠陪自己耗著。
他明明是憎恨自己的,可每次歡時又極盡溫,拿錢留住爸爸的命,卻一次也不讓探。
三年了,一天之隔,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也沒了爸爸,整個家散的隻剩自己一人。
時屹進了臥室,將放到床上,自己又進了浴室。
鬱歡很累,也沒洗漱就又睡了過去,迷迷糊糊察覺到有靠近,是悉的雪鬆香。
屋裏燃著寧神的香薰蠟燭,燭火悠悠,時屹手搭在的腰窩,沒有過分的作:“腰疼不疼?”
鬱歡懶懶應了一聲:“嗯。”
時屹手換了地方,大拇指輕按腰關,作輕緩,指尖溫熱。
鬱歡覺得舒服,不自覺的往他懷裏靠。
時屹太會哄人了,乖戾的時候是真的,可溫起來又能奪走鬱歡的命,一些恰到好的小作,哄得墜網,無法自拔。
時屹胳膊收,輕蹭的發頂:“明天還了服就和那男的來往。”
鬱歡迷迷糊糊的應了一聲:“知道了。”
時屹沒再多說,男人了解男人,隻看眼神就知道什麽意思,他是看鬱歡子,想找個由頭騙上床。
得把這人的念頭扼殺在搖籃裏。
鬱歡很快就睡著了,時屹看著溫和的側,神不定。
第二天沒課,鬱歡一直睡到中午才醒,床頭櫃上放了加熱電暖杯,是泡好的金桔蜂水,旁邊放著藥片。
就這蜂水喝了藥,酸酸甜甜的,味道的確不錯。
鬱歡起來做飯,其實之前別墅裏有個保姆,專門照顧兩人起居,後來家裏藏了人,時屹擔心壞事,就辭了保姆。
大多數況下鬱歡自己準備兩人吃食,興致來了時屹也會親自下廚,他廚藝不錯,每次都哄著鬱歡多吃好幾碗。
冰箱裏食材很多,但鬱歡不想費力,簡單的做了兩碗蛋麵,一份盛好放在桌子上,另一份端著進了地下室。
地下室沒有燈,打開手機裏的電筒,小心翼翼的開了門。
常年不通風使得這裏的味道悶熱,氣氛有些抑,一手端著碗,一手舉著手電往裏麵走。
沒幾步就看到碩大的金屬牢籠,每柱子都有手腕細,間隙窄小,沉甸甸的鐵鎖有些駭人。
角落裏著團黑影,空氣裏散著淡淡的腥味。
每走一步帶起的細碎塵埃彌漫開來,撲麵而來的抑讓人不來氣。
鬱歡打開下方的小柵欄,將碗放進去,正要出來時角落的那團黑影突然撲了過來,死死抓著的手腕。
一頭糟糟的長發,長滿胡茬,布滿眼珠正直勾勾的盯著鬱歡,他聲音艱暗啞:“時屹呢?他死了嗎?”
鬱歡沒有毫驚慌,平靜和他對視:“他活得好好的,人敬仰,是前途無量的時醫生。”
男人死死拽著的手腕:“憑什麽?要殺要剮給個痛快,你讓他來見我。”
鬱歡垂眸,看著那遍布傷痕的胳膊,髒的看不出原樣:“你確定嗎?”
男人沒說話。
鬱歡心裏的火越燒越旺:“你殺的是他的親妹妹,肯留你一命已經不錯了,你還想見他?”
男人冷冷一笑:“那你呢,我想殺的可是你,了替罪羊。”
尖聲反駁:“你才是罪人!”
“我是罪人不假,可你也不是什麽好東西,憑什麽你自由自在的活著。”
鬱歡咬牙,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你不用激怒我,我也不會放你走,何況你隻要出了雲楓就會被警方盯上,老老實實呆著吧。”
男人咬牙,滿心不甘終究化一聲咒罵,鬆開了鬱歡的胳膊,然後捧起地上的碗,連筷子都不用,直接下手撈著麵條大口的吃。
鬱歡緩緩站起,打量著地上的男人,骯髒的像是隻流浪狗,於見人的蛆蟲,在不見天日的地下室裏茍且生。
是他躲在暗,本想搶劫鬱歡,卻沒想到時玥會衝出來擋在前。
刀子就那樣朝著時玥的口紮去,一雙漂亮的眼睛還圓睜著,用盡力氣拽住男人的服,拚死為爭取時間:“歡歡,快跑,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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