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被退婚的太子妃(26)
沈婉一番話說得真切,錦晏也頗爲容。
劇裡的沈婉便是如此善解人意,也多次維護錦晏。
在顧家和太子反目之後,爲了幫太子拉攏更多的人脈,荀太君便做主給沈家子嗣定下了婚約。
沈婉不願嫁給大了二十歲且嫡子庶子一堆、連孫子都有了的刑部侍郎,便匆匆嫁給了沈域的生死戰友許晉。
許晉出微末,但他讀兵書且有一功夫,上了戰場拼幾年,總能靠著軍功晉升,替沈婉掙一個誥命。
然而就在沈婉大婚的當晚,休沐的許晉被調加了出征的隊伍,在一次外族侵時守衛百姓拼死抵抗,最後連首都被野狼叼走了。
許晉死後,沈婉自責愧疚不能自已,終日鬱鬱寡歡,沒多久也離世了。
沈婉和原主一樣,自生慣養,知書達理,明明有思想有主見,人生纔剛剛展開畫卷,最後卻都得到了一個鬱結於心,死魂銷的結果。
這不是被“天意”愚弄的命運是什麼?
錦晏可不信會因爲對一個人求而不得便放棄自我,捨棄至親。
正如不信腦子有水的太子最後大敗顧雍這個“相權臣”登上了皇位一樣。
劇裡男主角的功,不過是“天意”想要的結果而已。
但“運勢”這種東西,又怎麼會一直如“天意”所願?
否則就不會在這兒了。
……
錦晏與沈婉說著話,不知不覺就到了午膳時間。
拉著沈婉去用膳,才知荀太君和宋氏先行回府了。
午膳過後,錦晏又帶沈婉去看親自種的花和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芽的菜。
沈婉看什麼都新奇。
在這裡無人管束,也沒人一直提醒不能做那不能,便拿著錦晏的小型農鋤了一會地。
平日裡沒做過活,沒多久就累了。
學著錦晏的樣子將襬挽起來蹲在地上,期待地看著那一小塊地,“它們什麼時候才能發芽?”
“你不懷疑我種不出來嗎?”錦晏說。
沈婉滿目信任,“你自小就聰明,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忽然間,錦晏懷疑自己結的不是青梅竹馬的姐姐,而是一個狂熱。
沈婉一直待到未時末。
錦晏剛送出門,就聽到街邊有馬蹄聲響起。
擡眸去,穿著一藍一紅兩種不同樣式服的顧錦和與沈域並駕齊驅而來。
“哥哥。”
“見過郡主。”
“沈世子。”
“顧公子。”
打完招呼,錦晏就笑了起來。
“樂什麼?”顧錦和輕輕敲了一下錦晏的頭。
錦晏嗔他一眼,本反擊回去,想到外人在場,便暫時記下了仇。
“沈姐姐,既然沈世子親自來接了,那我就不遠送了,改日我們再見。”錦晏說。
沈婉莞爾,餘看了眼沈域,心裡有些恨鐵不鋼。
太子都退出了,哥哥怎麼還當木頭呢?
見沈域還是沒反應,只好同錦晏道了別。
上了馬車,卻半天沒靜。
揭開窗簾一看,卻見沈域正同錦晏說著什麼,而他負在背後的手則在不停的挲手指。
沈婉放下簾幕,擋住了老母親一樣的笑容。
晚安
(本章完)
分給朋友: 章節報錯
她是太子的未婚妻,卻在大婚前夕被賜給雙腿皆廢,癱瘓在牀的前戰神王爺…新婚夜,本該癱瘓在牀的新郎將她壓在身下:"本王是要殺你滅口,還是把你毒啞?"身爲華夏外科第一刀,林初九自成名後,就沒有被人如此威脅過.素指輕點,一個翻身,林初九將男人壓在身下:"你說,我是徹底廢了你的雙腿,還是廢了你第三條腿?"
臨終前還被男友騙光了所有的財產,她含恨而終。再次睜開眼,她竟然穿越到了古代一個啞巴的身上。小啞巴芳齡十八,正是青春好年華,不想有個自稱是她夫君的趙王爺一口一個“賤人”的處處為難。她堂堂21世紀的新新女性怎麼可能被你這封建迷信給打到?虞清絕:趙王爺,你我都是賤人,難道不能一起和平共處嗎?看她一步步破封建思想,平步青雲,殺渣男,捶渣女,絕不手軟!【如果你這輩子,你都不能開口說話,本王便說儘天下情話與你聽。】
開局穿到逃荒文裏,成了作天作地的惡毒女配。 原主不僅賣兒換糧,還丟下夫君跑路,想要翻身簡直是地獄難度。 江棠棠索性擺爛:你把我的命拿走吧! 係統:宿主別慌,穩住作精人設,讓男主愛上你即可逆天改命。 江棠棠:…… 是時候展現真正的技術了! 於是江棠棠瞅準機會就作妖。 “夫君,心情不好,人家要花花~” “夫君,人家好餓餓,要吃肉肉……” “夫君,你背人家好不好……” 一同逃難的村民齊齊翻了個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不想,陸時晏上山摘花撿到了野馬! 半夜,陸時晏去打獵意外找到水源! 江棠棠矯揉造作地擠到陸時晏懷裏,“夫君你說我這麼作,爹娘不會讓你休了我吧?” 陸時晏眸色暗沉,嗓音低啞道:“把簾子拉上,作給我看。”
篤信好人好報,卻被逼到盡頭;逼到盡頭,她終於頓悟,對待惡人,善心永遠多餘。就算是頂著“克父克母,命運多舛”的大帽,就算是娘死爹厭沒人要,就算是身後還有拖油瓶妹妹要照料,就算是婚事“非常”不如意,那又如何啊?幸福,需要拼搏捍衛! 聲明:做人就當記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咬人哦,啊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