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而活人的鮮熱氣騰騰,聚斂了人的一氣。所以相吸,造了僵尸喜歡撲活人的狀況。
但是兩個哭喪人都口噴鮮了,這尸不但沒有半點靠近,反而非得朝我撲來。
這麻子不是麻子,這不是坑人嗎?
那會兒也沒多想,眼看暗金的影子就要撲來,我一個懶驢打滾就躲到了角落里。
那暗金的影子撲了個空,順手一抓,尖銳的指甲就在我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跡。
鮮涌出,疼的我差點沒出聲來。
我氣急敗壞的吼道;“用白綾!”
走人穿黑,腰懸白綾,他們最擅長的就是走拘魂。聽到我大吼,兩個走人想都沒想,順手一扯,白綾就陡然飛出,直接卷在了尸腰間。
其中第一個走人怒道:“碎它脊椎骨!”
兩個哭喪人不顧自己口吐鮮,縱撲上,把尸牢牢的在了下。
我大吼道:“魁星踢斗不會啊?”
那哭喪人怒道:“老子若是會魁星踢斗!還會為了這點錢拼命嗎?別他娘的廢話!捆尸索呢!”
我心中暗罵,連魁星踢斗都不會,還算得上哭喪人嗎?這不是你們巫山哭喪人的名絕技嗎?
可想歸想,我也沒時間去罵他,連滾帶爬的跑去趕尸人邊,從他腰間解下了捆尸索。
借助昏暗的應急燈,我看到這趕尸人脖子上多了一個大,鮮把他半邊子都給浸了。我把服撕下來,在他脖子上胡纏了一圈,然后抓住他的手按住傷口,然后拽著捆尸索就跑。
才跑了兩步,就聽到咕咚咕咚的聲音,抬頭一看,原來那尸力氣極大,竟然把兩個哭喪人掀翻,還順手扯斷了走人的白綾。
它睜著一雙綠油油的眼睛,隔著幾個人死死的盯著我。
我只覺得一涼氣從背后冒出,心說完蛋。
爺爺說我是戴罪之,人鬼共恨!從我小時候開始就有白飛僵想吸我氣,為這事,爺爺守了我足足十八年都不曾離開半步。
現在可好,剛剛離家兩天,就鬧騰出了這種事。
這尸老盯著我,明顯是跟那白飛僵一樣,想吸我氣!
難怪這家伙放著鮮在邊都不喝,有一份味無比的大餐,誰還去吃糠咽菜?
趕尸匠一個重傷,一個不知道藏哪里去了。
走人被嚇破了膽子,藏在暗瑟瑟發抖。
哭喪人口噴鮮,被摔的筋斷骨折,明顯爬都爬不起來。
我雖然拿起了捆尸索,環顧四周,卻發現沒人能幫得上忙。
這是我有史以來第一次直面僵尸,相比之下,亡山上吊死的小燕兒簡直就是一個乖寶寶。最起碼一直安安靜靜的吊在樹上,最多就是呲牙咧的嚇嚇人。
我深吸一口氣,怒吼道:“來啊!你想吸老子氣?老子廢了你!”
“黃金不死尸了不起啊!老子用朱砂堵你九竅!斷你氣!來啊!”
我張牙舞爪,怒吼連連。但心中也著實惱恨。黃金不死尸雖然厲害,但周皮病變,氣息不同,所以必須要依靠九竅來通外界。
若是我們齊心協力,用正確的方法開棺,再用朱砂堵它九竅,分分鐘破了它的邪氣,然后變一真的收藏品。
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我雖然知道對付它的方法,但憑我一個,如何能打的過?現在只能口頭上給自己壯膽,希能嚇退它。
但這尸貪我上的氣,哪里肯放過我?眼看勁風撲來,我心一橫,抓著捆尸索就朝它反撲過去。
結果我才撲了半截,就聽到對面一聲悶哼。仔細一看,才發現黑暗中一個人影縱撲來,手腕一翻,一條紅繩就套在了尸的脖子上。
那尸被拽的揚天便倒,但雙手也狠狠的朝那人影抓去。
那人影反應極快,子一竄,雙就騎在了尸肩膀上。他用雙絞住尸脖子,子一擰,就聽咔嚓一聲,尸的腦袋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我看的目瞪口呆,這家伙也太生猛了吧?三下五除二就扭斷了尸的脖子?
這要換普通僵尸,脖子斷了基本上就廢了。但那尸畢竟是赫赫有名的黃金不死尸,皮和堅無比,不需要骨骼支撐也能行自如。
不過這尸明顯知道不是那人影的對手,里發出一聲類似野一樣的吼,不顧自己面孔朝后,手腳并用,甩開那人影就朝外面竄去。
這家伙作極快,頃刻間就到了地下室口,只聽到外面傳來一陣驚慌失措的大,然后就再也沒了靜。
黃金不死尸跑了。
正在那嘆的時候,那人影忽然怒道:“小王八蛋!誰讓你來這地方的!”
我一聽這個聲音頓時大喜過,這不是我那個便宜三叔嗎?
只見燈亮起,三叔滿臉鐵青的盯著我,然后又看了看地上的一片狼藉。他大聲怒道:“唐老板!”
外面腳步匆匆,幾個壯漢舉著火把,拎著汽油桶紛紛涌了進來。在他們后,唐老板探頭探腦,看到滿是的各位驅魔人后,頓時臉大變,急忙吩咐壯漢們打電話救人。
然后唐老板用一種近乎諂的口氣說:“何大師,那東西沖出了別墅,跑了。”
三叔抑著心的怒氣,說:“外面傷人了沒?”
唐老板急忙搖頭:“沒傷人!但大白天的,那玩意兒能扛得住太暴曬?”
三叔怒道:“那是黃金不死尸!生前被人下了金,堵塞孔。除了九竅之外,全能隔絕,太如何能曬得死它?”
他一邊怒罵,一邊低頭檢查眾人傷勢,里罵道:“一個個不自量力!就這點本事,還來給人驗尸!”
“三十萬,讓你們連命都不要了?連人皮棺都認不出來!還號稱是圈子里的驅魔大師?老子要是你們,早就找塊豆腐直接撞死了!”
幾個驅魔人被三叔罵的跟孫子似的,一個個的都不敢抬頭。沒辦法,自己的命都是人家救的,這時候說什麼都是白搭。
只有唐老板滿不在乎的說道:“何大師,這你就不對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辛辛苦苦學了一本事,不還是為錢嗎?”
“話說,您能不能把那鬼玩意兒給抓回來?一口價!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