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黑板落了一的灰,樂知時放下板去洗手,從盥洗室出來時正巧遇見從三樓空中走廊直接過來的宋煜,白襯衫在一群藍校服里格外顯眼。
宋煜拿著競賽題庫,見到他也沒多意外,抬起另一隻手,遞過來一盒芝士味酸。
樂知時兩手接過來,眼睛也睜大了些,“給我的麼?”
“秦彥讓帶給你。”說完之後宋煜莫名加快了步伐。
樂知時想起他跟叔叔阿姨說廣播站的事時,宋煜在洗澡,好像並不在場,於是在跟在宋煜後追問,“那你知道秦彥哥哥讓我去廣播站的事嗎? ”
秦彥哥哥這四個字得真是又甜又乖。
宋煜腳步一停,樂知時直接撞到他後背上。
這是知道了還是不知道?他不。
“然後呢?”宋煜頭也沒回,語速也快了,不像是他好緒的狀態。
“啊?沒……沒然後了。”見宋煜又往前走了,樂知時又追上去,“我今天晚上能跟你一起回家嗎?”
宋煜沒有直接回答,進教室之前才開口。
“自己回去。”
樂知時失地抿了抿,跟著進去。
習題課大家都各做各的作業,宋煜坐在講臺上低頭做競賽題。
一開始只有一兩個人敢上去問問題,但後來大家發現宋煜的確厲害,一道題只用看兩眼就可以講得言簡意賅,很快就能跟上他的思路。於是上去的人越來越多,當然也不乏暗含私心的孩子。
“你怎麼不上去?”蔣宇凡拿手肘了樂知時,“都快號了。”
樂知時頭也沒抬,認認真真做他的理卷子,“我什麼時候都能問啊,不跟大家搶了。”
“也是。”蔣宇凡咂了一下他這句話,居然品出來點正宮娘娘的大氣。
樂知時還真就說到做到,一整節課都沒有毫要上講臺的意思,做完了理又開始做英語完形填空,特別認真,腦袋埋得低低的,都快趴到桌子上。
宋煜講完一道題,把本子遞出去,換了一個學生上臺,他抬頭瞥了一眼下面,視線又落回到這個學生上,見他戴著一副眼鏡,十分靦腆的樣子。
“鏡片這麼厚。”宋煜語氣隨意,低頭看著他遞過來的題,“多度?”
被“關心”到的男同學有些寵若驚,拘謹地推了推眼鏡,“呃……六百度了。”
宋煜已經輔助線畫好,在草稿紙上寫出主要的式子,但是不打算講了。
“注意坐姿。”他把習題還給男生。
再瞟一眼,剛剛還耷拉腦袋的樂知時這會兒已經坐好,腰板得比穿了背背佳還直。
習題課也很快結束,但還有幾個等著問問題的學生,宋煜雖說還是冷著一張臉,但稍微多留了一陣子。
其他的同學都放學回家,蔣宇凡也拉樂知時走,可樂知時藉口東西不見了讓他先回去。人越來越,講完最後一道題,宋煜也離開了。
他都沒有跟他說句話。
也對,反正他們也不一起回家。
看了看留下來的住讀生,樂知時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坐下來寫僅剩的化學作業。一做作業,樂知時就特別專注,特別是遇到不會的,整個人都鑽進去。
“好像變天了誒。”
“啊?我沒拿傘。”
“先把窗戶關上吧,不然四組的明天早上一來桌子肯定都了。”
聽到議論,樂知時起去幫忙關窗。外面果然下起了雨。這座城市的雨向來沒有過渡段,從一開始就是又大又急,豆大的雨點拍在玻璃上,劈啪作響。
隔著玻璃,樂知時瞭對面燈火通明的高三樓,坐回到座位上繼續做題,有傘的住讀生和沒傘的搭伴準備離開,還有一個同學想把傘借給樂知時,可他不好讓孩子淋著雨跑回宿舍,就拒絕了。
心裡總想著陣雨會停,但天意背道而馳,非但沒停,還越下越大。
集的雨聲甚至快要將下課鈴聲掩蓋過去,高三火箭班的傳統也是留班,有的住讀生晚自習下了甚至能留到十一點。
秦彥轉了轉筆,“真是做不完的題。哎宋煜,這題你幫我看看……”剛偏過頭去,就看見宋煜已經收拾了書包準備走,“不是,你今天這麼早回去啊。”
“嗯,下雨了。”
秦彥懵了,“咱們這兒下雨很稀奇嗎?”
宋煜沒接話,抬眼看了看門口和窗外,視線可及之都是白襯衫。秦彥見他表不太好,還想問他怎麼了,結果宋煜就直接走了。
連通的空中走廊還亮著燈,一直通到對面已經徹底陷黑暗的初中部教學樓。
宋煜在高三的人流中沉默下樓,樓道的標號從5到4,再變作3,他的腳步越來越緩,後的人肩膀過來,從他邊推搡著往前。
·
樂知時兩腳直,喧雜的雨聲麻痺了他對周遭的知力,如同一層結界將他圈其中,棕的頭髮被燈照得乎乎的,是黑暗雨夜裡最的部分。
他著酸盒的邊緣,小心撕下來完整的一片蓋子,上面也覆蓋了一整片酸,皮似的。盯了幾秒,樂知時試探了一下。
蓋子上的酸才是最味的。
一淡淡的芝士香氣在口腔裡蔓延,很甜,樂知時上吸管又吸了一大口,愉悅隨多胺的分泌而上湧,也讓他想要再確認一下高三(5)班有沒有放晚自習,一抬頭,宋煜居然就站在他的面前,手裡拿著一把傘。
樂知時愣住,上還沾了點酸,顯得很傻。
宋煜站定,眼神有點冷,“你在這里幹什麼?”
樂知時著酸盒,一下子不知如何應答,他總不能說他每天晚上都會在這兒待一會兒。
“等雨停,順便背一下單詞。”他直的長緩緩回來,為了防止一會兒泡在雨裡踩臟,他早已提前捲起子,細白的小在外面。
宋煜挑了挑眉,“如果不停呢?”
樂知時看著長廊簷邊明的雨線,自言自語,“會停的吧。”
他站了起來,抖了抖後的書包,很沒底氣地反客為主,“那你怎麼來這兒了?”
不是說不跟我一起回家嗎?
“我筆落在你們教室了。”宋煜面不改。
樂知時相信了,飛快地回頭看了一眼,“那……我們回去拿?”
“不用了,雨這麼大。”宋煜轉,“先回家吧。”
“嗯。”樂知時快走幾步和宋煜並排,“那我明天找到之後給你送過去好嗎?”
“不用了。”
“用,我肯定給你找到,我明天一早就去找。”
“我說不用就是不用。 ”
樂知時哦了一聲,沒再多話。他們下了樓,雨果然越來越大,兩人的自行車都沒法騎。宋煜撐傘,他們一起站在路邊等出租車。
下雨天最難等車,要麼不來,要麼一次來好幾輛,他們的狀況顯然是前者。樂知時有些了,儘管剛剛喝了酸。
說到酸……
“啊對了,可以幫我跟秦彥哥哥說謝謝嗎?”
宋煜沒說話,下好像起了一小塊不起眼的干皮,了,很是不舒服。
“他買的這個酸真的好好喝,芝士味好濃。”
宋煜還是不說話。
樂知時又小聲補充,“就是有點。”
稱職的撐傘雕塑終於有了反應,轉頭看了一眼,然後淡淡開口:“跟過來。”
好像是怕說不管用,他還手帶了一下樂知時的胳膊,傘很小,兩個人打有些不夠,宋煜半攬著他往另一個方向走,確認對方跟上了才又垂下手臂。
“不回家嗎?”
“我了,吃點東西再回去。”
“我也有點。”找到共同點的樂知時有點開心,“那個飯不好吃,我只吃了幾口。 ”
說話間他們已經來到了學校門口的婆婆滷味。
這家是學校附近最有名的門麵店,很小,都沒有坐的地方,只能買了端著吃,所以門口經常圍著一圈人。婆婆鹵是這座城市的傳統小吃,海帶、藕片、千張、蓑幹、鵪鶉蛋、牛筋、鴨腸……各食材用細竹籤穿上,滿滿噹噹碼好塞在一口大鍋裡,制鹵湯香辣鮮香,浸住食材,小火慢慢煨到爛味。
隔著玻璃,樂知時咽了嚥口水。婆婆一臉慈祥,“吃宵夜啊,不多了嘞,只有這些了。”
宋煜撐著傘,“那蓑乾子和海帶要兩份,剩下的一樣一串。”
婆婆手腳麻利地拿紙碗裝好,舀了勺湯遞給宋煜,又塞了兩雙筷子和衛生紙,“這麼大雨,吃完早點回家啊。”
“謝謝。”
高中部的學生離開得差不多,人流從一開始的集漸漸變稀疏,各式的傘在校門口·疊,染花了黑的雨夜。
大雨衝撞著循規蹈矩的生活。奔跑在雨中的年,沾的校服擺,在同一把傘下赧的靈魂,都被貫穿天地的雨線編織進一張細的網中。
宋煜和樂知時也不能倖免,他們並排躲在屋簷下,連影子也漉漉。
吃東西的樂知時認真到忘我,他永遠會先吃最喜歡的蓑幹。細想這名字倒是很應景,白乾切蓑花刀後油炸,外,再用老滷燉煮,細小的空隙裡吸滿了湯,一口咬下去滿足棚。
“好好吃。”樂知時燙得張開哈氣,嚼完之後又迫不及待塞進去一口海帶。厚厚的海帶久煮之後吃起來味又糯,比還好吃。
宋煜只吃了一串厚千張,就沒再抬筷子。缺心眼的樂知時也沒覺得奇怪,自個兒吃得起勁兒,直到最後就剩下一串火腸的時候,他才發現全讓自己吃了。
“這個給你。”他把火腸舉起來遞到宋煜邊,可宋煜的頭卻往後靠了靠,躲開他的投餵。
“我吃飽了。”
“那好吧。”樂知時一口乾掉最後的火腸,吃飽後運氣也變好,扔紙盒時正巧趕上一輛空車。
車裡開著電臺,聲音不大,主播的聲音很溫。宋煜坐進去之後,了自己左邊的肩頭,滿手是水,找到剛才婆婆遞給他的紙巾了兩下。
他聽見樂知時說,“其實今天是我第一次播廣播。”
這接的是從盥洗室裡出來沒說完的話,思維跳躍到這種程度,大概也只有宋煜能毫無障礙地明白過來。
“我知道。”
聽到這句,樂知時扭頭看向他,“什麼?”
他怎麼會知道呢,自己本沒有提過。
難道是蓉姨?還是秦彥學長。
宋煜漫不經心地回答:“我聽到了。”
樂知時激得一下子靠到他肩上,像只要撲上來的小狗,“真的嗎?你聽到我的聲音了?”
司機過後視鏡瞥了一眼。宋煜摁住樂知時不太冷靜的腦袋,嗯了一聲,讓他坐好。
樂知時越想越開心,他一直以為哥哥不知道,原來他聽見了,還聽出了他的聲音。
心一好,連車裡放的歌都格外好聽。
宋煜偏過頭,雨滴拍在車窗玻璃上,整個城市的霓虹被雨融化模糊又夢幻的形態。混著雨聲的歌詞模糊地傳來,落到耳邊,開漣漪。
[最的不是下雨天,是曾和你躲過雨的屋簷。]
“這是什麼歌?”樂知時小聲問宋煜。
半晌也沒得到回應,他扯了扯宋煜的袖子,帶著疑問的語氣輕輕喊了聲哥。
“不知道。”宋煜想到歌名,臨時決定說謊。
時隔十年,溫舒唯再見到沈寂,是在印度洋北部的海域。那天,陽光和煦,海鷗飛行的路徑畫成了海岸線。男人軍裝筆挺高大英俊,靠著軍艦護欄沖她輕輕一挑眉,淡淡地說:“挺巧啊,溫同學。”一樣的散漫又冷淡,玩味又無情。和他當年左手拎著校服,右手擰她下巴強吻她的樣子,一模一樣。*婚后某日,溫舒唯從沈母口中得知,沈寂自幼便喜食生牛肉,嘖嘖感嘆:”長得這麼,沒想到這麼重口味。“當晚,兩人玩手游,溫舒唯慘遭自家老公血虐。她氣呼呼的,手機一摔叉腰怒道:”好氣哦,今晚去給我睡廚房!“沈寂聽完沒什麼反應,一把將姑娘抱起來就往廚房走。溫舒唯:”……?“沈寂:”廚房也不錯。“溫舒唯:”……???“沈寂:”畢竟我重口味。“
五年前,林檸這個林氏集團的假千金被他絕情的掃地出門。 面對繼姐的羞辱,家族的厭棄,她被逼無路,只能遠走他鄉。 五年后,她搖身一變,成為了圈內炙手可熱的醫場新秀。 她帶著不小心生出來的三個崽子, 虐女配,黑對手,搞親爹,一雪前恥。 直到,那個叫霍柏楓的男人找上門來。 他說:娃兒們,帶著你們的媽媽,跟爸爸回家了。 娃兒們小臉一賣,諷刺他道:咦,你就是那個我們早已經死到尸骨無存的親爹啊? ...
作為孤女,被霍家領養的南喬隻是粉飾太平的工具。所有人都以為,這是一株柔弱的菟絲花。除了依附霍家,根本不能活。可沒想到,有朝一日菟絲花變了異,成了一株噬人的食人花。霍家一夕驚變,家破人亡。曾經高高在上的霍七爺入了獄,南喬搖身一變,成了江城身份顯赫的商城新貴。鐵血手腕讓人難以靠近,膝下一對可愛的雙胞胎更是羨煞旁人。五年後,觥籌交錯的宴會,無人敢惹的女強人被人壓在無人的柱子後。“玩夠了嗎?玩夠了,是不是可以回家?”南喬笑靨如花,看著眼前的男人。“霍七爺是不是忘了,我的家,早被你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