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隨風長老一行,用了十日的時間,從水路退回疆寧城,他們將從這里,補充供給后,退回到金真族的都城青寧。
因為,青寧位于沙漠中央的一塊綠洲之上,沒有充足的供給,即便是常年生活在沙漠的人都不會輕易踏足,這也使得,三國若要殲滅金真族,必要經過沙漠這一大關。
沙漠了金真族最好的屏障。
目前金真族族長是伊瀅父親庶出兄弟的兒伊泠。風長老已飛鴿傳書只青寧城的王庭,告知伊泠大致的一切,并讓半月后迎夕于城外。
因為,的族長之位,說到底,不過是權宜之計。
如今伊氏嫡系仍有一脈,雖未救得伊瀅,卻認識要按著族規,奉夕為族長,然后,復苗水族。
風長老親率五百兵護送夕回青寧。
蚩善則暫留疆寧繼續妥善安排從三國絡繹避來的族民。
疆寧往青寧不算遠,因位沙漠,若沒有遇到太大的沙塵暴,至多半月的路程,也就到了。
但,西域不必中原,幾乎沒有綠洲,除了沙漠仍是沙漠,青寧又位于沙漠的中央,一路行去,越往里,沙塵暴越是嚴重,而車輦咋這沙漠一帶的地方顯然是不適合的,因此,早早,他們變換了駱駝代行。
夕擅騎馬,馬的速度雖快,卻遠遠比坐在駝峰里要舒服,駝峰下即便鋪了褥子,幾日下來,還是把的側磨出了一層傷口,因是蔽的部位,只忍著不說。
直到第五日,晚間扎營休息時,夕在自己單獨的帳篷,終于對前來送晚飯的風長老開口道:
“風長老,可有金創藥?”
“族長傷了?”
“嗯,一點小傷——我自己上藥就可以了。”
“好,我稍后給組長送來,族長先用飯吧。”
每日里,風長老總是親自將晚飯端來,這一晚,當然也不列外,可,夕看到飯食時,不由顰了一下眉:
“風長老,你該知道,我不吃葷的。”
前幾日,夕所用的飯食都是素齋,可今日,除了一碗干饃外,唯一的一碗菜,竟是鹵燒的紅紅的。
“我知道。”風長老將托盤放在夕面前的幾案上,“還請族長恢復食用葷食。”
“出了什麼事嗎?”夕眉心的一顰并未松開,問道。
“我會把這件事理好,但,在這之前,還請族長忘記中原的一切習慣。從今以后,你只是我們的伊族長。”
“把拿下去,分給大家吃吧,我不用。”
夕端起那碗干饃,大口地吃著,對食從來不挑剔,只是,既然,做了許諾,在這一年,就不會食任何葷腥。
風長老的手端起那碗,并沒有做再勸夕,僅是起,走出帳篷。
不過一會,他再次返回時,手上拿了一瓶金創藥,遞給夕:
“族長,您要的藥。”
夕已將那碗干饃用完,吃的很快,不知從何時開始,的覺味分辨不出任何味道,所以,除了恪守茹素的承諾之外,吃任何東西,都一樣了。
接過風長老手上的藥,頷首:
“有勞風長老了。可否勞煩風長老替我道帳篷外守著,暫時別人任何人進來?”
“當然可以。等族長上完藥,我在替族長換背上的藥。等到了青寧,我會安排一個姑娘來照顧族長,畢竟,我們都是男子,還是多有不便的地方。”
風長老說完這句話,往外行去。
自中了箭傷后,因著苗水族的族規,族長的傷勢,都需要由長老治療,以防別有用心之人借機使壞。
而畢竟是子,不似以往族長和長老都是男人一樣可以無所顧忌。
但,卻平靜地褪去一半裳,背向風長老,由他上藥包扎。
整個過程,沒有喊一聲疼,也沒有發出一點的,一如,在他覆住的手,拔出那支箭時,連哼都沒可有哼一聲。
除了上任族長之外,苗水歷任族長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雖都是面對傷痛,不會輕哼一聲的漢子,然,這一切,發生再像夕一樣看似弱的子上時,終究是讓風長老面后的眸底,蘊了一的笑意。
這個子,果然堅強到,讓他更為期待。
今晚,要求自己上藥,那麼只說明,這一的傷,是在不方便示人的地方,對于這一點,為長老的他,仍是要遵從族長的意思。
或許,安排一個婢給,對,對他,都好吧。
只是,要等到了青寧再做打算了。
他退出帳篷外,看到,今晚的沙漠,很安靜,因為除了守兵,大部分族兵都已早早休息,為了明日的繼續趕路。
可,這份安靜的空氣里,有著一種不該有的暗流在涌。
他向圍繞在數頂帳篷外的篝火,熊熊的火焰外,是未知的,屬于沙漠的黑暗。
今晚,沒有月亮。
夕盤坐在地氈上,上著的是金真的服飾,這種用蠶,青紅土羊織的服飾致無比,因著在沙漠行走,又加上肩部有傷,并沒有戴苗水族的銀質頭飾和披肩,只在腰際,束了銀腰帶,這種腰帶,又是個音菩薩分兩排綴在布制的要帶上,陪上銀制的紐狀的腳飾,分外亮麗。
現在,稍稍掀起腰帶下的白短褶,果然,側的細膩的早紅濁的不堪睹。由于背部的箭傷,雖不算很深,可左手那側仍是幾乎使不出力來的,只能用一只右手涂著蹭傷,藥膏涂上去,傷,有火辣辣的灼痛,不過,算不得什麼。
但愿,今晚能恢復得快一些,否則,明日再騎駱駝,無疑又是一種煎熬。
“進來吧,風長老。”上完藥,放下百褶,喚道。
帳篷的簾子掀聲傳來,風長老進得帳篷,躬:
“我替族長換藥。”
“好。”不多說話,背對他,拉下左肩的服,肩上的繃帶,有的黃漫出。
風長老解開繃帶,他修長的指甲及下面的傷痕時,面后的臉,還是瞥了一下眉,看來,連日的趕路,加上沙漠高溫的炙烤,這傷口非但沒有回復,還化了膿。
“族長,或者,我們駐扎在此,休息兩日在趕路吧。”
“不比,我想,以現在局勢,本不容再多歇息一日吧?”夕說出這句話,道,“傷口不礙事的,早日到青寧,就好了。”
“是。”風長老應道。
不只堅強,還聰明,從今晚的葷食就看出,卻是,出了問題。
今日,負責托運糧食的那八匹駱駝突然在下午那場沙塵暴后就是去蹤影,那上面有著行走沙漠所必須的水和糧食。
他相信,絕對不是,這八匹駱駝在沙塵暴中迷失了方向。
一切,或許真的如這幾日的沙漠一樣,變天變得太快了。
是以,今晚,他明知夕不吃葷腥,還是讓廚子將傍晚時分族兵狩到的羚羊烤了奉給。
畢竟,沙漠里,需要的是力,了傷,再只吃干饃的話,他怕會不住。
可,他忘記了,十分倔強。
他不想強迫他,至,現在,不想。
上完藥,包好傷口,外面,突然響起一陣,此時,本該是休息的時間,除了帳篷四周的守兵外,不該再有任何的。
除非——
風長老率先一步走出帳篷,夕將襟合攏,起,隨他一并來到帳篷外。
但見,熊熊的篝火外,正來一批黑的。
是灰的狼群。
沙漠里,和缺水一樣,令人懼怕的事實,他們遇到了狼群。
這批狼群,似乎并不畏懼篝火,正逐漸上。
很快,隨著一聲嚎,整批狼,沖向篝火,他們的眼睛,不是正常的綠,而是泛著。
風長老迅速喚帳篷外的守兵,但,縱然大部分帳篷的族兵都已出來,可,顯然,都是從初睡的夢里被驚醒,睡眼惺忪間,又怎敵得過這群狼的襲擊呢?
隨著幾只‘敢死狼’用自己的撲到火上,熊熊的篝火點燃他們的皮,發出令人作嘔的味道,接著,后面的狼群迅速的竄上,頃刻間,與族兵廝殺在一起。
橫飛。
人的,狼的,都有。
風長老一手護住夕,一邊命令族兵:
“保護族長!”
頓時,有百名族兵后退至夕跟前,團團圍城一圈,筑人墻。
夕和風長老,就立于人墻之中。
當,狼群不怕火,這已經很怪異。
當,狼群的兇猛,猶勝過心練的族兵時,變更出一種危險的訊號。
縱然,族兵力拼殺,可隨著狼群里那聲尖銳嚎的再次發出,狼群越來越兇猛。
上演的,不過是人狼同歸于盡的局面。
“風長老,以你的箭程,能否中那嚎的來源?”夕突然問道。
“族長的意思是?”
“那邊,應該就是嚎發出的位置,若有火箭探路,加上迅速另發出一箭,該能中那嚎的狼。”夕的手一指左前方,道。
狼群必有狼王,號角的,無疑是發號施令的狼王。
但夕所指的位置,由于黑暗一片,并不能斷定狼王在何,誤箭,定會打草驚狼,所以,先以火箭探路,再去誒大牛目標后,旋即出另一支真正的箭,倘中狼王,群狼無首,這一劫,也就破了。
要的,不僅是程,速度,還有,眼力。
風長老立刻道:
“那我的箭來。”
一旁早有族兵奉上弓弩。
他手持*****,火箭破弦而發,破空,但見一白雪白的獨狼立于遠的沙丘上,引頸而,不容他第二聲發出,另一支箭追著那枚火箭,直中它的頸部。
,綻出,染紅了他的皮。
空氣里的腥氣越濃,可,失去嚎指引的狼群,漸漸不敵,悉數被屠于族兵的手下。
一切,很快,恢復了平靜。
有族兵手拿被屠的狼奔至風長老面前,喜道:
“長老,我們接下來幾日的火勢不問題了。”
風長老的聲音帶著笑意,然,落盡人的耳中,分明帶著一種寒冷:
“你們可知,倘食了這狼,必會瘋癲致死。”
“啊?”族兵一嚇,將手中的死狼掙扔于地,狼卻沒有見發鳥。
“這些狼都吸收了夤花的花。”
夤花是沙漠里的花,凡被花被吸,必會瘋癲若狂,但,因其花期較短,又遠離水源,是以,很有會靠近它。
可,若是有人安排狼群接近夤花,那麼,則另當別論。
苗水族的族民,都通一花一草的作用,也借著這些自然的植馴養牲畜,不過,若非作戰需要,一般族人是不會接近這些兇殘的。
即便是作戰,除了鯊魚生活在海里的猛外,類似狼這類同樣生活于陸路的猛,族人都是不會輕易去馴養的。
因為,都生活在陸路,始終還是太危險。
“你們去吧那雪狼拿回來考著用吧,它應該是沒有中花毒的。”
夕說完這句話,轉走進帳篷。
是的,當看到那雪白的狼時,就知道,它不是狼王,因為它的太特殊,之余會狼群,無疑是異族。
可,它既然能像狼王一樣用嚎指揮這群瘋狼,只說明一點,是和花一樣的刻意安排。
那麼,在這份安排里,它必定是沒有中花毒的。
“去吧,另外,把這些瘋狼盡快焚燒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跡。”
風長老說完,隨夕一并走進帳篷。
帳篷,夕轉向風長老,凝著他的面說出這句話:
“看來,我們要連夜啟程才好。”
他的面看起來,是封閉的,可從剛剛的箭無虛發來看,這張面后的視線,銳利道并沒有到任何的影響。
重生而回,夏梓晗才發現,自己上輩子過的有多窩囊和愚蠢,被渣男欺騙,被繼母哄騙,還被繼妹搶走未婚夫,自己最後卻落得一個身敗名裂,嫁賭鬼又毀容的下場。 重生歸來,夏梓晗只有三個願望,一,做個天下最有錢的貴女,二,讓所有害過她的人,全都得到應有的報應,三,再嫁得一只金龜婿,生幾只小包子,過著夫妻恩愛琴瑟和鳴幸福生活。 為了實現這三個願望,夏梓晗努力強大自己,開鋪子,學武功,賺銀子,閑暇時間還不忘記虐虐繼母繼妹渣男什麼的,把前世他們欠她的債,十倍百倍的一一討回來。
又名《我的王妃兇起來全京城都怕》 秦氿穿到了一本真假千金文裡。 她成了侯府嫡女,是從小就被人惡意替換、養在鄉間的真千金。 女主這個假千金是重生女,京城明珠,未來的二皇子妃。 小說裡,重回侯府的秦氿因為嫉恨女主,處處和她做對,妄圖栽贓陷害,還不自量力的和她搶男主,最後落了個眾叛親離的下場,被一箭穿心而死。 回顧完劇情後,秦氿一把撕掉劇本:這惡毒女配她不當了! 然後轉頭撲進了攝政王顧澤之的懷裡。 秦氿:“嚶嚶嚶……金大腿!” 顧澤之:“給你抱。” 本朝攝政王兇名遠播,他殺戮果斷,權傾朝野。 不少人恨他、怕他,想讓他死。 後來有一天,有人看到,這位兇名赫赫的攝政王把一個小姑娘抱在懷裡,表情極儘寵溺。 顧澤之親了親她的鬢角,聲音溫柔,“你想收拾誰,儘管上,有本王在。” 【5月10日入v,當天掉落一萬字,還有紅包雨,謝謝支援!】 ———— 預收文《重生後我每天都想守寡》 盛兮顏重生了。 上一世,她直到死的那一刻才知道,原來她一直活一本小說裡。 小說的男女主角是她的未婚夫秦國公世子和他的真愛白月光,他們倆就在她大婚的那一天,跳湖殉情了。 人冇死成,卻讓這對真愛感動了所有人,太後為他們做主,讓秦國公世子納了真愛為平妻,而盛兮顏卻成了一個阻撓有情人在一起的惡毒女配。 男女主角一番虐戀情深後,終於美滿的在一起了,“霸著”正室位置的盛兮顏最終隻能為他們讓路,死在了冰冷的庵堂裡。 這一世,盛兮顏重生在了男女主角私奔殉情的那一天。 麵對一臉情深護著白月光的未婚夫,和被真情感動下了懿旨的太後,盛兮顏一把扯下頭上的紅蓋頭,走進了宸王府。 宸王是大盛威名遠播的戰王,戰功赫赫,卻因中毒昏迷不醒,成了活死人了。 盛兮顏從國公府的世子夫人,成了宸王府的沖喜王妃。 本來以為這一世終於可以舒舒坦坦過日子了,冇想到,那個被太醫斷定活不了幾年的男人,居然醒了! * 宸王:聽說王妃愛我至深,寧願守活寡也非我不嫁? 盛兮顏:其實我隻是想守寡,你信不信? 為了這個每天都想守寡的小嬌妻,宸王隻能努力哄著寵著捧著,一不小心,就給了她尊榮天下。
厲王此人生平有三厭,一厭狗,二厭邊疆匈奴人,三厭洛家小姐也就是他的王妃洛云覓。穿越來第一日,她被他打腫了臉。穿越來第二日,她被他打斷了腿。洛云覓發誓,此生她和墨君厲水火不容,勢不兩立。某夜,厲王在房門外拍著門板:“好娘子,心肝兒,為夫錯了,只要讓我進房,任憑你懲罰。” 洛云覓嬌俏的聲音傳出來:“先把自己的狗腿打斷!”無恥厲王牽著小包子再次敲門,“娘子,太血腥暴力了不好,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洛云覓氣青了臉,當初打斷她腿的時候怎麼就不覺得血腥暴力了?
手握大權卻被狗男女逼得魚死網破跳了樓。 可這一跳卻沒死,一眨眼,成了草包嫡女。 不僅如此,還被自己的丈夫嫌棄,小妾欺負,白蓮花妹妹算計。 你嫌棄我,我還看不上你;你欺負我,我便十倍還你;白蓮花?演戲我也會。 復雜的男女關系,本小姐實在沒有興趣。 和離書一封,你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原以為脫離了渣男是海闊天空,可怎麼這位皇叔就是不放過她? 說好的棄妃無人要,怎麼她就成了搶手貨了?
別名:假千金和真公子HE了 一場偷爵之爭,讓月皊成為王府千金十七年。水落石出,她因欺君罪被牽連,從云端墜落。待真正的小郡王歸家,月皊陰差陽錯成了他的妾。初時,江厭辭對月皊不甚在意,甚至想將人送走。直言若她心有所屬,把他當兄長亦可。后來,江厭辭看著月皊與他人燈下并立,她…
全京城都知道,沈從安沈大人寵媳婦寵的沒邊了。 媳婦累了,他捏肩捶腿倒茶。 媳婦喜歡吃三香齋的點心,他親自排隊去買。 媳婦不願困在後宅,他便全力支持她開醫館、辦學堂、拋頭露面做生意。 媳婦想出去玩,他每年長假會丟下一家老小,帶著她各處浪……某一天,御書房談論國事,他的目光直直盯著皇上的御案。 皇上好奇,「沈愛卿,你看什麼?」 沈大人輕咳一聲,「娘子缺一鎮紙,微臣瞧皇上您御案上的那個就不錯……」 皇上大怒,「沈從安! 你還有沒有點出息! 替媳婦要東西,要到朕這來了! 這兩年你從皇宮帶回家的好東西還少麼! 你心裏除了你媳婦,還有沒有別的了?」 沈大人很認真,「微臣心很小,裝娘子一人就滿了」